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建议
时间:2017-04-29   作者:胡晓天 【原创】   

亦评亦考,双轨并行

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建议

  

我国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1986年建立的,20118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点。这一举措虽意味着全国将有越来越多的中小学教师可以参评与教授级别一样的正高级职称,但根本上没有改变1986年建立职称制度模式。

目前职称制度的缺陷

1986年建立职称制度模式,在职称评定时,是以评为主,且有较大的时间限制。在实现这一模式时,难免有许多缺陷,如资历优先,权利优先,关系优先,这对年青有为的教师而言,先天有失公平,不利于提升年青教师创新工作的积极性。而现实中许多被评为高级职称的教师,其教学素质、教学能力却又表现较差,名不副实。

这一模式下,也滋生一些弄虚作假行为,如论文作假、成果科研作假等,也滋生一些权利腐败现象,更由于职称名额有限,教师争夺之间,伤了和气的也存在。   

    只要职称制度改革限定在这个以“评”为主的框架内,上述现象就必然会发生。但要改变这一职称评定制度,短期内是难以做到的。

职称制度改革的建议

    21世纪,是人才的竞争,是教育的竞争,而教育竞争的关键在教师,为了充分提振教师教育水平,尤其是年青教师的教学水平与教学热情,我们建议:在传统以”评“为主的的职称制度模式基础上,再增加一个职称制度模式,即实施创新的以“考”为主的教师水平等级认证制,并使其与传统的职称等级挂钩。简言之,就是实行“亦评亦考,考评结合”的双轨制!通过双轨制,把我国职称制度改革推向一个更加合理、更加公平的境地。

双轨制职称制度实施的意义

双轨制职称制度实施后,它保留了传统的职称制度模式,也就保留了传统的职称制度模式一些可取之处。增加的另一模式,可以看作是对传统模式的不足之处的补充,其主要意义在于:

1)可以改变职称以“评”为主的一些不公正性,从而可以极大的提高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2)可以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职称制度,其实是教育管理的一个重要表现,能极大的影响教师的教学观念。在传统职称模式下,教师自身的发展动力不足,多数年青教师时间久了,也失去了创造力,变成了缺乏活力的教书匠,固有的教学模式难以改变,教学热情难以提高。实施与职称制挂钩的以“考”为主的教师水平等级认证制后,通过认证考试打造的新一代的“素质型”教师,必然会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必然会影响并培训出更多的素质型的人才。

3)实现双轨制,有助于我国培养素质型人才战略的实施。由于在价值观上,更注重教师素质以及对学生素质教育,而不是把考试成绩作为唯一评价标准,这必然对素质教育的实施产生深刻的影响

双轨制职称制度实施一些建议

     这里就新增加的一个职称制度模式,即实施以“考”为主的教师水平等级认证制,谈一些具体的实施建议:

1)国家组建权威认证考试机构,组织教师水平等级认证考级,确保认证的权威性。

2)考级可分为ABC DE五级,与目前职称设置的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3)认证考试的内容涉及教师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包括理论水平、普通话、演讲水平、英语、音乐、计算机应用水平、专业技能等,是一套考试体系。

4)认证考试组织可视情况每季一次或每年两次;

5)考试实行综合评分制,严格控制,宁缺勿滥。

6)只要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就可参加各级认证考试。

7)认证证书,设有限期为510年,避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鼓励终身学习。

8)获得教师水平等级认证的教师,应与相应职称待遇上完全一致,应做到“殊途同归”。

9)在一定条件下,教师水平等级认证也可转换为相应职称。

(10) 国家教育机构在国外其他合作地区,推广该套认证方法,加强国际交流,让认证更具权威性。

(11) 获得最高认证者,具有双语教学能力者,应列为国际交流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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